当前位置: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 正文
9类患病人群不宜乘坐飞机 |
编辑:长沙鹰翔机票预定网 时间:2011/07/12 字号:大 中 小 |
摘要:9类患病人群不宜乘坐飞机 |
2月27日晚,一名62岁浙江籍男子在家属陪同下乘坐飞机从温州到北京,准备进行心脏搭桥手术。然而这名男子刚下飞机就感到身体不适,服药后突然倒地,经紧急抢救无效死亡。近期,首都机场警方连续接到几起重症患者、精神病人乘机造成不良后果事件。 警方提醒乘客,有9类患病人群不宜乘坐飞机。这9类人群包括: 传染性疾病患者,如传染性肝炎、活动期肺结核、伤寒等传染病患者,在国家规定的隔离期内,不能乘坐飞机。其中水痘病人损害部位未痊愈,不能乘飞机; 精神病患者,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,因航空气氛容易诱发疾病急性发作,一旦精神失控,将危及航空器及其他旅客安全,故不宜乘飞机; 心血管疾病患者,因空中轻度缺氧,可能使心血管病人旧病复发或加重病情,特别是心功能不全、心肌缺氧、心肌梗塞及严重高血压病人,通常认为不宜乘飞机; 脑血管病人,如脑栓塞、脑出血、脑肿瘤病人,由于飞机起降的轰鸣、震动及缺氧等可使病情加重,禁止乘飞机; 呼吸系统疾病患者,如肺气肿、肺心病等患者,因不适应环境,如果有气胸、肺大泡等,飞行途中可能因气体膨胀而加重病情; 做过胃肠手术的病人,一般在手术十天内不能乘坐飞机,消化道出血病人要在出血停止三周后才能乘飞机; 严重贫血的病人,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/升以下者,不宜乘飞机; 耳鼻疾病患者,耳鼻有急性渗出性炎症,及近期做过中耳手术的病人,不宜空中旅行; 临近产期的孕妇,由于空中气压的变化可能致胎儿提早分娩,尤其是妊娠35周后的孕妇,更不宜乘飞机。 警方提示,确有出行需要的上述人群,请选乘其他交通工具,以免对自身身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。 |
上一条:国航恢复执行北京至敦煌往返航班 | 下一条:上海实现虹桥办票浦东登机 |